吉安开启与赣州、萍乡宜春、新余客源互送合作

出版日期:2022-05-09 媒体名称:井冈山报版次:05所属版面:井冈山旅游字数:978

本报讯(记者刘丽萍)近日,记者获悉,吉安市全面启动与赣州、萍乡、宜春、新余的客源互送合作,充分发挥各地资源优势,整合旅游产品,互拓客源市场,促进游客互送、客源互动,联合打造区域文化旅游强势品牌。目前,吉安市与赣州签订了《吉赣客源互送合作协议》,并出台了优惠政策:至2022年12月31日,赣州市民凭有效身份证到吉安市国有A级景区(除井冈山)享受大门票免费的政策。遇国家法定的重要节假日,井冈山景区对赣州市民实行大门票免费,其他时间给予五折购票优惠,同时对组织赣州游客来井冈山旅游并购买井冈山五折门票的旅游企业给予15元/张的奖励优惠政策。至2022年12月31日,吉安市民凭有效身份证到赣州市国有4A级及以上景区享受门票免费政策,享受方特东方欲晓景区旅行社组团(10人以上)门票7.5折入园政策,享受赣州极地海洋世界旅行社组团(10人以上)门票7.5折入园政策。为了吸引萍乡、宜春、新余等地市民来吉安旅游,提振旅游消费,促进文旅市场繁荣发展,吉安市还出台了针对萍乡、宜春、新余市民游客的优惠政策。至2022年12月31日,萍乡、宜春、新余市民凭有效身份证到吉安市国有A级景区享受门票五折优惠政策。吉安市还出台了对赣州、萍乡、宜春、新余四地大型旅游团队的奖励政策:1.自驾车旅游团队奖励。对有资质的旅游企业从市外一次性组织30台(含)以上自驾车,且游客人数在100人(含)以上,在吉安市中心城区星级酒店住宿1晚,游览中心城区1个收费A级景区,给予60元/人营销奖励。2.旅游大巴团队奖励。对有资质的旅游企业从市外一次性组织200人(含)以上的旅游大巴团队来吉,在吉安市中心城区星级酒店住宿1晚,游览中心城区1个收费A级景区,给予60元/人营销奖励。3.研学旅游团队奖励。对有资质的旅游企业从市外一次性组织300人(含)以上研学旅行团队来吉,游览中心城区2个收费A级景区,给予30元/人营销补贴奖励。4.接待游客累计人次奖励。对有资质的旅游企业年度接待来吉游客累计人数达到1000人次(含)以上的,且在吉安市中心城区星级酒店住宿1晚,游览中心城区1个收费4A级景区(下同),给予10元/人营销补贴奖励,达到3000人次(含)以上的,超出部分按照15元/人奖励,达到5000人次以上的,超出部分按照20元/人奖励。已享受大型旅游团队奖励的人员,不再享受该项奖励。